「我们医院的信息化做得怎么样?」——这个问题过去很难回答。现在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尺子: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。

2018 年 12 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《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评价标准(试行)》(国卫办医函〔2018〕1079 号),把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水平划分为 0 到 8 级共 9 个等级,10 个角色、39 个评价项目。

9 个等级分别意味着什么

每一级,都对应医院信息化能力的一次「质变」:

  • 0 级: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,基本还是手工或分散的电子表格;
  • 1 级:建立了独立的医疗信息系统(比如单独的收费系统、单独的检验系统);
  • 2 级: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——系统之间开始能传数据,但局限在单个部门内;
  • 3 级:部门间数据交换——跨部门的系统能对接了;
  • 4 级:全院信息共享,具备初级医疗决策支持——这是很多医院努力的目标;
  • 5 级:统一数据管理,具备中级医疗决策支持;
  • 6 级: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,高级医疗决策支持;
  • 7 级:医疗安全质量管控,区域医疗信息共享;
  • 8 级:健康信息整合,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。

一个直观的理解:3 级解决「部门之间能不能互通」,4 级解决「全院能不能共享」,5 级往上,才开始谈「数据能不能反过来辅助临床和管理决策」。

硬性时间表

这份文件不只是「鼓励建设」,还给了明确的时间要求:

  • 到 2019 年,所有三级医院达到 3 级以上;
  • 到 2020 年,所有三级医院达到 4 级以上,二级医院达到 3 级以上。

这套分级也被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、等级评审等重要工作的评价维度里。换句话说,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已经从一个「技术话题」,变成了一个「管理考核指标」。

评价看什么

评价不是只看「系统有没有这个功能」,而是从四个维度综合衡量:

  1. 系统功能:具备哪些功能模块;
  2. 有效应用范围:这些功能是不是真的在日常用,而不是装完落灰;
  3. 技术基础环境: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;
  4. 数据质量:数据是否规范、完整、可追溯。

这四点的潜台词很关键:上了系统 ≠ 用得好。评价鼓励的是「真正用起来、数据干净、能支撑业务」,而不是堆砌功能清单。

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启示

对正在做信息化规划的医院来说,分级评价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目标体系:

  • 如果你的门诊 HIS、口腔档案、体检系统还是「各管各的」,那要解决的是从 1 级、2 级走向 3 级——把分散的系统打通;
  • 如果已经打通,想再进一步,4 级的「全院信息共享 + 初级决策支持」是下一个台阶;
  • 再往上,5 级、6 级的关键词是「统一数据管理」和「闭环管理」——这也是 AI 决策支持真正能落地的前提。

梯木科技的智慧医疗方案,本质上就是在帮机构沿着这条分级路径往上走:先把数据打通,再把数据用起来,最后让 AI 在合规、干净的数据基础上发挥价值。

本文依据《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评价标准(试行)》(国卫办医函〔2018〕1079 号)整理,具体条款以正式文本为准。